党纪学习教育 | 筑牢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 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

大河网

2024-08-22 16:00:00

编者按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大河网学术中原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持续刊发专家学者的党纪学习教育理论文章,科普诠释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敬请关注。

中国共产党历来十分重视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提振锐意进取、担当有为的精气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中,新增对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要求。分则中,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并规定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打头、管总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前提和基础。作出本款规定,有利于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切实贯彻党中央要求,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到实处。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真正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好政绩”这个重大问题

政绩观,是干部对如何履行职责去追求何种政绩的根本认识和态度,对干部履行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政绩观决定着领导干部的人生追求和执政行为,决定着一个地方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决定着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其重点就在于把握检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标准,在深化、内化、转化上聚力用劲。正确的政绩观,体现在政绩内容上,是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实实在在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在创造政绩的目的上,是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不是为了个人名利,为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是“慕虚荣”“务虚功”“图虚名”;在创造政绩的途径上,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求真务实,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现状和财力水平,走好高质量发展路子。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领会这一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高质量发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不断校正政绩观偏差,自觉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将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把更多精力集中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上,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评判一切工作的衡量标准,用真抓实干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努力用“辛苦指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二、自觉用正确政绩观改造主观世界,把践行党的宗旨内化为增强党性、提高境界、改进作风的自觉行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党性修养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从政之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说到底就是要正确理解并忠实践行党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引导全体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自觉用党章党规约束自己,重塑党员形象,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树立正确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根本,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修养跟不上,政绩观就会出现偏差。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私心杂念作祟;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想着为民造福,只想着个人前途,习惯于做表面文章,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好大喜功、热衷于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以树立个人形象;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用心、不尽力,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斗争意识不强,不愿触碰复杂困难和问题,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突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好大喜功、急功近利,背离新发展理念,不顾客观实际盲目蛮干、铺张浪费、劳民伤财,片面追求短期效益牺牲长远发展。这些都是罔顾党性、政绩观存在偏差的表现,很可能对党的事业、人民利益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政绩观问题,归根结底是理想信念问题。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坚强意志,以严明纪律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将更加有力地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改造主观世界,深刻领会这一重要思想关于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加强党性锻炼等一系列要求,从党的科学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接受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着力解决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不强、作风不正的问题,不断校正政绩观偏差,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不为一时政绩而急功近利,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清风正气,说实话、办实事、创实绩,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实干担当,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推向前进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只有聚焦发展所需、改革所急、群众所盼,把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出发点和着力点,把正确政绩观体现在高质量发展的成效上,体现在抓发展、谋发展的能力提升上,才能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干出一流政绩。部分党员干部工作中重显绩轻潜绩、重眼前轻长远、重局部轻全局,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野蛮操作,贪大求快,哗众取宠,违反客观规律“疯狂举债”、大干快上搞“政绩工程”、统计造假搞“虚假政绩”。这种现象归根到底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漠视群众利益所致,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体现,不但造成了大量财力浪费,加剧了基层财政负担,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必须予以坚决防范和纠治。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目的就是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思想、见行动,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突出问题导向,查不足、找差距、明方向,接受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纠正行为偏差,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彻落实到高质量发展全过程,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高质量发展作为“指挥棒”“红绿灯”来把握,切实把握好短期“显绩”与长期“潜绩”的辩证关系,既讲实效,更重长效,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数据造假等“虚假政绩”,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倾心打造“阳光工程”、“民心工程”,以务实精神开创发展新局面,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民生福祉,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四、持续抓好正确政绩观教育,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事关一地一域发展,更事关“国之大者”、党之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领导干部要鲜明树立重实干、做实功、求实效的工作导向,恪尽职守、勇挑重担、奋发有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站在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胸怀“国之大者”,紧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影响和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问题短板及其根源,坚持高质量发展,反对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坚持出实招求实效,反对华而不实、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反对竭泽而渔、劳民伤财,做到真出政绩,出真政绩,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持续抓好正确政绩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奋发进取的智慧和力量,熟练掌握其中蕴含的领导方法、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思路办法、政策举措和具体任务。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提振锐意进取、担当有为的精气神,一茬接着一茬干,凝心聚力促发展,驰而不息抓落实,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更好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成效。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优化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设置,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综合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让高质量发展成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广大党员干部应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学到手,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扛起为民造福使命,以更加振奋的新气象,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以实干实绩开创现代化河南建设新局面,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带来的实际变化和明显成效,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中展现出更加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作者:王琳 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人事部 本文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文化自信的发生逻辑与治理效能研究” (项目编号:2022CZZ019) 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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